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小企业发展面临国际和国内经济巨大变革带来的历史机遇和严峻挑战。一方面,市场空间不断扩大、发展领域不断拓宽、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不断加强,另一方面,结构调整任务重压力大、生产经营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等制约增强、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规划》提出了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目标任务,同时提出了转型成长和完善服务体系的若干举措。
一、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重要举措。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完善社会服务,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中小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在政府支持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下,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素质跃上新台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逐步成为各地区、各部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和重要举措。
为利用“十一五”工作基础,更好地推动相关工作,经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继续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体现时代要求和主题,对新时期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赋予新的内涵。即:“十二五”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将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保持企业数量合理增长的同时,重点在“优”的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企业成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做强做优、做久做多的目标。
“十二五”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环境,改善服务,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结构和转型成长,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就业优先。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主体,促进新企业的创办与发展。二是坚持内涵发展。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推进产业分布结构、规模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实现中小企业成长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和文化。三是坚持“专精特新”。将“专精特新”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四是坚持分类指导。中小企业分布广泛、个体差异大,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中小企业进行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二、“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
“十二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整体发展质量全面提升,社会贡献更加突出。工商登记中小企业户数年均增长8%,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户数年均增长6%,中小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年均增长8%;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创造优势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管理和过程控制的比例达到45%,电子商务应用比例达到40%;培训各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250万人次;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程度更高,单位增加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耗水量下降达到全国工业平均水平。
“十二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是进一步增强创业创新活力和吸纳就业能力。坚持把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作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鼓励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落实并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切实放宽市场准入。
二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产业分布上,引导中小企业进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企业规模上,支持高成长性和优势中小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发展“小巨人”企业。企业产品上,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保护老字号等传统品牌,扶持驰(著)名商标和优质产品。加快淘汰落后小企业。
三是进一步提高“专精特新”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发展,把集聚发展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着力点,建立起企业间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努力形成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竞相发展的新格局。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引导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培育一批“配套专家”,提高协作配套水平。
四是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把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改善经营管理作为提高成长质量的重要基础。引导企业加强设备、工艺、操作、计量、原料、现场、财务、成本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推动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五是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把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作为推动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保障,力争到“十二五”末中小企业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制定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
三、实施两个关键工程和四个行动计划
为实现“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的目标和任务,提高中小企业成长质量和效益,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一批关键工程和行动计划。
一是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积极实施《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5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80%以上的省级地区基本形成以资源共享、服务协同为主要特点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二是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完善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质量和标准工作。
三是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强信息化培训和示范引导,鼓励开发适合中小企业应用的信息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加快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核心业务环节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完善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络体系,带动提升对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是创办小企业计划。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辅导服务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立和发展。支持建设和改造300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
五是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加强中小企业管理和管理创新,推广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经验,鼓励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每年完成约50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任务。
六是中小企业市场拓展计划。推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加强改革创新,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
四、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对于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规划》提出了稳步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举措和政策导向。
加强组织领导方面,要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政策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规划任务的落实;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服务组织的积极性。
完善政策措施方面,完善现有政策措施的同时,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工作重点转向小型微型企业,更加注重扶持小型微型企业,更加注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此外,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惠及更多小型微型企业。
加强融资支持方面,全面落实现有金融扶持政策,重点加强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继续壮大中小企业板市场,积极发展创业板市场。探索发展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债券融资等创新产品。
强化公共服务方面,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加强信息服务,及时发布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
在统计监测方面,主要是按照今年新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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