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了《河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两化融合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评选认定、奖励示范等活动进行了规范,并对示范平台的认定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明确示范平台参评范围包括:企业、行业、区域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信息平台,以及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公共技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在线运维、管理咨询)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外包平台等。同时确定了六项优先评定示范平台的条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示范平台在申报国家和省产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节能减排、两化融合等专项资金项目时给予重点倾斜,并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示范平台进行现场咨询和指导,优先向国家推荐相关示范企业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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