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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工信〔2013〕43号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表人:超管账号 发表时间:2013-03-07 浏览:1633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焦作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和市直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3〕1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确定

      依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866号)和《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的要求,确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请推荐单位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把关,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推荐。
推荐单位安排配套资金,并在上报文件中进行数额或配套比例承诺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前必须仔细阅读《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何夸大掺假、过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三、材料报送方式

      (一)电子稿:项目申报单位通过(
www.itfund.gov.cn)基金申报网站下载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内容说明编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上传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9日)。如果上传文件出现归类错误、无推荐意见、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超大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被取消申报资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二)纸质稿:纸质版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内容相关要求准备齐全)。用A4打印一式四份、简装、不另加封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一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请在2013年3月13日前将申报项目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和发至指定电子信箱。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继山 张  丹

       联系电话:3569391

      电子信箱:jz03913569391@126.com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1003室
 

      附件:1.《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点击下载)

                 2.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点击下载)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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