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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十大建设”职教园区建设专项行动计划
发表人:超管账号 发表时间:2013-05-01 浏览:1146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十大建设”工作要求,现制订焦作市职教园区专项行动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职教园区项目位于丰收路以南,高压走廊以北,瓮涧河以东,西径大道以西,规划占地面积2330亩,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其中,职教园区一期工程(焦作市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565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投资概算6.7亿元,2011年8月份开工建设,2013年7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职教园区二期工程(焦作市技师学院新校区)占地面积620亩,建筑面积20.8万平方米,投资概算6.9亿元,计划2013年底开工建设,2016年6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职教园区建成后将成为融教学、科研和技能实训于一体的现代化职业教育园区。

      二、实施步骤

      职教园区一期工程:2013年7月建成投用。

      职教园区二期工程:2013年底开工建设,2014年完成部分教学楼、实训楼、行政综合楼、餐厅、宿舍楼等建设任务,2015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2016年6月建成投用。

      三、2013年任务

      (一)职教园区一期工程。2013年5月底,完成第一食堂、第二食堂、浴室站房、后勤服务楼、教职工宿舍楼等5栋楼建设任务。6月底,完成机电商贸实训楼、建工实训楼、东教学组团、1#宿舍楼、2#宿舍楼等5栋楼建设任务。7月底,完成3#宿舍楼、4#宿舍楼、学术报告厅、艺术表演实训楼、西教学组团、建筑机电教学楼、科技综合楼等7栋楼以及室外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投资集团

      (二)职教园区二期工程。2013年5月底,完成项目选址、规划;9月底,完成项目设计和土地手续办理等;11月底,完成其他项目前期手续及招投标工作;12月底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投资集团、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四、保障措施

      (一)抓好质量安全。一是严把源头关。重点把好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关,从厂家选择、材料选购、进场报验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程序进行。二是严把施工关。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责任制,认真落实项目经理现场指挥、监理旁站、“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控”(事前、事中、事后)等制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三是严把验收关。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工程分部分项验收;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投资集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二)加强项目管理。科学确定工期目标。编制翔实可行的施工计划图,确定项目建设的关键线路和时间节点,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职责。建立完善施工管理日志,详细记录各项目工地施工内容、工程进展、质量安全等,加强现场跟踪管理,确保项目施工现场有序可控。强化技术指导,定期组织设计单位、特聘专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把好技术质量关。规范有序推进。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十个百分之百”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严格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抓好项目工程报建、图纸审查、招投标监督、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建设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投资集团、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三)建立高效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六个一”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职教园区一期工程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职教园区二期工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坚持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每月通报制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通报进度。坚持每季度对项目建设进行集中观摩,年底由市政府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投资集团、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四)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职能,加大融资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托职教园区项目建设中的实训楼、科技楼等子项目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二期工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投资集团、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积极配合,在政策范围内,制定融资方案和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社会资金投资办学或合资办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投资集团、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五)强化督导检查。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督导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导;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贻误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投资集团、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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