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焦政文33号),明确提出采取以下措施大力推进落实全市企业技改工作,大力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焦作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企业技改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技改工作的领导。
二是健全管理体系。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定工业企业技改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技改投资导向计划。同时,市国土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实行技改项目土地倾斜政策。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建立完善环评制度,确保高效完成审批工作。
三是加强财政支持。在向国家、省积极争取技改专项资金的同时,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并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本辖区内的企业技改工作。
四是抓好项目建设。围绕技改主攻方向,建立市、县两级企业技改项目库,做好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形成市、县两级重点技改项目相互支撑、互相联动格局。
五是落实优惠政策。落实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改工作。
六是拓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和发展适合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七是加强服务管理。建立完善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家库,为科学决策、项目实施提供咨询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评估咨询机构的作用,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供技术、管理、信息等服务。
八是建立统计体系。市统计部门建立工业企业技改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技术改造投资的动态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
九是强化责任考核。由市企业技改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技改工作进行重点专项评估,并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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