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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工信〔2013〕124号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建立两化融合项目建设统计制度的通知
发表人:超管账号 发表时间:2013-06-27 浏览:1741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建立两化融合项目建设统计制度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焦作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市直各企业:

      为及时掌握全市两化深度融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根据《焦作市“十大建设”信息化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3年3月27日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建立定期报告机制的要求,决定建立两化融合项目建设季报表制度。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两化融合项目建设统计工作

      做好两化融合项目建设统计工作,是《焦作市“十大建设”信息化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明确要求,也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十大建设“七个一”工作法的明确要求。同时,便于市、县两级能够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市、本地两化融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在推进两化融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为市委、市政府推进两化融合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为圆满完成信息化建设专项行动计划中两化深度融合工程提供保障。因此,各县(市)区、市直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要建立两化融合项目建设统计制度

      1.报送对象。重点是省、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政府公布我市2013年度双百强企业,市政府公布2013年度双30企业和沁阳市、孟州市、武陟县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规模以上企业。

      2.统计渠道。各县(市)区和被确定上报统计报表企业,要明确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3.报送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3日前报送上季度报表。

      4.报送方式。各县(市)区负责本地企业收集工作,并在报表报送期内统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市直企业直接报送。

      5.报表内容。有关《焦作市两化融合项目建设统计季报表》电子版,请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要认真如实填报报表、反映问题,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对于逾期不报者,将通报批评。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继山 张  丹

      联系电话:3569391

      电子信箱:jz03913569391@126.com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1003室


      附件:1.焦作市两化融合项目建设统计季报表

                 2.列入两化融合项目建设统计企业名单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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