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和有关单位:
工业云是指在云计算模式下对工业企业提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发挥云计算硬件、软件、人才、资源整合和方便快捷的优势,实现在云端为不同水平层次的工业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协同营销、工程服务、现状诊断等信息化集成服务。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信〔2014〕173号),为做好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第三方云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信息化服务商联合有关地方,建设第三方云服务平台,选择一定区域和行业工业企业开展对接和应用,提供开放式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协同营销、工程服务和现状诊断等信息化集成服务。
(二)供应链云服务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资源优势,建设供应链云服务平台,整合上下游采购商、供应商、制造商和服务商,提供产品生产、采购、销售和物流等信息化协作服务,促进企业资源的优化重组和自动聚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第三方云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 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3. 具有从事信息化服务的专业团队和技术能力,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15人。
4. 具备必要的办公环境和技术设备,使用的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申报供应链云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 具有行业领先性和代表性,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
3. 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和技术人员队伍。
4. 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资源配置能够满足云平台建设和应用的需要。
鼓励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企业信息化水平等级认定企业积极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局)负责本地区企业和单位的推荐,按照有关条件和标准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大专院校和市直企业直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
(二)请各单位于2014年4月28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本文指定电子邮箱。
(三)对认定的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列入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联 系 人:张继山 张 丹
联系电话: 3569391
电子邮箱:jz03913569391@126.com
附件:1. 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推荐表
2. 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申请材料(第三方云服务平台)
3. 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申请材料(供应链云服务平台)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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