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焦作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14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财政局,市直企业: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豫工信〔2014〕372号)要求,现将申报2014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信息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的意见》(豫政〔2013〕68号)要求。
(二)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领域代表性和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并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较强的普及推广价值,建成后能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项目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二、支持方向和领域
(一)两化融合
1.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国家和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综合集成项目。
2.服务型制造:工业企业基于工业产品的信息化,建设面向产品的在线服务、状态监控、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项目。
3.两化融合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控制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新兴业态和信息产业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信息感知、传输、处理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工业制造、农业生产、物流交通等领域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2.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云服务平台。
3.信息安全防护、信息安全检查、电子认证等信息安全集成和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4.工业仪表智能识别分析处理以及面向先进装备制造领域的设计、制造、检验软件和嵌入式应用系统。
5.移动互联网应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6.北斗导航行业整体应用和区域应用示范项目。
7.智能终端(新型显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研发及典型示范应用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会同县(市)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申报和对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版材料各2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市直企业可直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报送项目有关材料。
(二)专项资金支持的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40%,且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有以下情况的项目和单位不参与本年度申报:申请专项资金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50%及以上;项目建设资金中的非专项资金未落实到位;2010年以来获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但未验收通过;2014年财政资金已经安排的企业和项目。
(四)应提交的补充材料
1.县市区财政部门出具以下证明:申报企业上一年度没有违反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没有欠税。
2.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共同出具《推荐单位承诺书》。
3.项目单位出具对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五)获得项目支持单位必须按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送报表。
(六)申报单位须按规定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月报报表(不含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以来没有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的单位不予受理。
(七)项目申报单位可登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www.jzec.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二O一四年度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和《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参考格式)》。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受理电话:3569391
电 子 信 箱:jz03913569391@126.com
项目监察电话:3569501
电 子 信 箱:qyjjcs@163.com
焦作市财政局
项目受理电话:3121116
电 子 信 箱:jzczjqyk@163.com
项目监察电话:3121037
电 子 信 箱:jzczj1418@126.com
附件:
1.二O一四年度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参考格式)
4.推荐单位承诺书
5.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2014 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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