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大力开展洁净蜂窝煤替代传统型煤,根据《焦作市民用洁净蜂窝煤推广工作方案》要求,市财政局印发了《焦作市洁净型煤替代散煤财政补贴实施方案》,主城区洁净蜂窝煤的销售价格采取市场机制,由洁净原煤价格加上中间费用构成。经市发改委价格部门审核后,市财政对洁净蜂窝售价每吨补贴190元,直接将补贴资金补贴给洁净蜂窝煤生产企业。经过财政补贴后的洁净蜂窝煤价格与原用传统型煤价格基本持平,不会增加居民负担。
主城区的民用洁净蜂窝煤生产企业(焦煤集团鑫珠春公司洁净蜂窝煤厂)目前已投产,位于中站区怡光南路16号,负责为我市在马村区、中站区、示范区建设的7家配送销售网点提供洁净蜂窝煤,市民可就近购买。
为实现洁净蜂窝煤乡村全覆盖,各县(市)区根据《焦作市洁净蜂窝煤生产仓储供应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共规划建设了43家洁净蜂窝煤生产加工中心和55家配送网点,现已全部通过验收,进入试生产环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也出台了财政补贴政策,提高群众购买和使用洁净蜂窝煤的积极性。各县(市)区洁净蜂窝煤详细销售地址,市民可联系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