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梳理近年来媒体报道的一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或多或少存在基层政权组织薄弱涣散的问题。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竟然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村“两委”,他们或者拉拢腐蚀村干部,使后者成为帮凶;或者干脆直接插手村支书、村主任的竞选,进而把持一个村。此外,人们在一些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违法犯罪案件中还发现,黑恶势力除了寻找“保护伞”,还会挖空心思谋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合法外衣”作掩护,而其竟能“得偿所愿”的过程更是匪夷所思。
这些基层政权之所以被黑恶势力侵蚀,其薄弱涣散的背后成因令人深思。黑恶势力犯罪在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较为高发,这一方面是由于土地征收拆迁、集体资源分配等巨大经济利益中存在监管薄弱等问题,让黑恶势力千方百计乘虚而入。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空心化”问题。对于农村基层政权来说,缺少能干事、有担当的青壮年,特别是当留在村里的党员年龄偏高时,面对黑恶势力的渗透,往往就会显得有心无力。
以扫黑除恶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感是当务之急。事实上,黑恶势力侵害的不仅仅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群众人身造成伤害,而且会影响群众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环境,有的甚至给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心理恐惧。因此,扫黑除恶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黑恶犯罪坚决“零容忍”、坚持出重拳,进而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基层政权组织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既能为国家民主政治汲取旺盛的生命力,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一手要对于在基层选举中冲击选举会场、恐吓选民、拉票贿选等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另一手则需要选优配强基层政权组织的干部队伍,如此才能做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各级党委政府只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才能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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