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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表人:超管账号 发表时间:2020-07-14 浏览:7307

豫工信明电〔2020〕11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汛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产煤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

  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7月1日,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煤安监明电〔2020〕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煤安监明电〔2020〕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雷电、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多,煤矿水害事故及灾害天气给煤矿带来次生事故的风险加大。各地、各煤炭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

  上,立即对本地区、本单位煤矿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强化汛期煤矿安全各项措施,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靠前督导检查,确保汛期煤矿安全生产。

  二、立即再次组织开展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煤炭企业要深刻吸取山东省邱集煤矿有限公司、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25”双回路停电遇险事件和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芦塘煤矿“6˙28”水灾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对所属矿井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排查治理暴雨、洪水、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可能给矿井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各地煤矿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矿井进行一次全覆盖防汛检查。7-9月份,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产煤省直管县(市)煤矿监管部门、各骨干煤炭企业要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将当旬防汛检查情况(见附件1)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煤矿安全监管处。

  三、强化汛期值班值守,科学应对险情。各地、各煤炭企业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潜水电泵等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组织开展水害事故应急演练。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救援,并按规定上报上级部门,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联系人及电话:马向阳陈先哲0371-65507530

  电子邮箱:aqc65507529@163.com

  附件:1.汛期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表.doc

        2.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煤安监明电〔2020〕1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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