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导航 |
|
|
|
|
|
|
|
|
|
|
|
|
三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清单 |
发表人:超管账号 发表时间:2010-06-22 浏览:2389
|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所附装备目录与商品清单予以调整,并发布《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0年修订)》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0年修订)》。
|
【复制地址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 |
上条新闻:中国外贸面临“去廉价化”
下条新闻:13部门联手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