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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工信〔2010〕119 号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业设计优秀产品的通知
发表人:超管账号 发表时间:2010-09-06 浏览:4318

焦工信〔2010〕119 号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业设计优秀产品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工业设计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是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创建自主品牌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根据省工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业设计优秀产品的通知》(豫工信办〔2010〕6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我市工业设计发展,引导企业创新设计,积极推进我市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市局将组织申报河南省工业设计优秀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8年以来我市工业企业、设计公司(所)、院校设计研发的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优秀产品。主要包括:

      (一)通用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民用航空机械及零部件、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农用机械、机械工具和模具设计产品等;

      (二)服装、床上用品(家居饰品)、新型纺织面料、食品饮料、医疗器械、玩具、包装、工艺美术及其他轻工设计产品等;

      (三)计算机、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工业仪器、软件、家用电器、电动机械及电力设备设计产品等。

      产品应为在过去二年内(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上市销售的和2010年新上市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河南省工业设计优秀产品应具有创新性、经济性、可靠性、安全性和以人为本、环保节能、结构合理、美观大方等特点,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设计新颖,相关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以国家或省级权威部门检测报告、专家鉴定或验收报告为依据)。

      2.已获得国家授权专利(在有效期内)。

      3.已实现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者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4.承担单位领导重视技术创新工作,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5.承担单位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产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申报者对申报的工业设计产品的知识产权真实性负责。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4日。

      3.每个申报单位的同类产品限申报一个。

      申报材料包括(1)《河南省工业设计优秀产品申报书》一式两份,所附其他相关材料一份(与其中一份《河南省工业设计优秀产品申报书》装订在一起);(2)产品实物照片一套(6寸照片,包括正、后、侧、上、下和前45°六面图等照片);(3)以产品实物图片制作的PPT文档(需对每张图片进行说明)。

      4.各县市区工信局及有关单位应根据申报条件的要求,做好遴选工作,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审查汇总后上报市局科技科。

      各申报单位可以到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河南省工业设计优秀产品申报书》(
http://www.jzec.gov.cn/)。

      联 系 人:李明星

      联系电话:0391-3569409

      电子邮箱:kjk409@sohu.com

      地       址:焦作市政府办公大楼1003#
 

     附件:河南省工业设计优秀产品申报书(点击下载)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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