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焦作工信局 微信二维码
焦作工信 微信二维码
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职能介绍 组织机构 领导班子 政府公开 智慧金服 2025年5月20日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
产业政策
站内搜索
产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政策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发表人:超管账号 发表时间:2010-11-27 浏览:2280

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0〕2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信委(工信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国资委、能源局,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要求,我们制定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国  资  委

                          电  监  会

                          能  源  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复制地址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上条新闻:水泥行业准入条件

下条新闻:赤泥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391-3569400
制作维护:焦作企业网 备案号:豫ICP备05012274号-1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136号  网站标识码:410800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