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3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现予公布。 本目录涉及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建筑、交通等11个行业,共30项高效节能技术。 附件: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 重点节能技术报告(第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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