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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101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391-3569400

传真号码:0391-3569400

电子邮箱:jzgxjbgs@126.com

通讯地址: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41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领导有关信息;

2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有关信息;

3规范性文件;

4、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5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等有关信息;

6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公告、公示;

8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布及解读

9、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

网址为:http://gxj.jiaozuo.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本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 提出申请

       填写《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gxj.jiaozuo.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邮件、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邮件、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申请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本机关可以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的成本费用,依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91-3569501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doc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