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政府令3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现发布《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市工信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对照《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依申请公开制度》、《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等制度,大力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截止2016年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7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46条,占10%;法规政策类信息177条,占38%;规划计划类信息66条,占14%;其它类信息178条,占38%。 (二)机关网站。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门户网站共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统计数据、办理结果等信息共286条。发布了《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发展的28条意见》、《关于公布焦作市2016年度50强和50高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以及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化应用等规划文件等;图文新闻26批次;围绕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开通了“焦作工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各类政策信息文件等。 (三)新闻发布会。无 (四)年度报告。发布了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发展的28条意见》、《关于公布焦作市2016年度50强和50高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焦作市2016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焦作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实施方案》、《焦作市“互联网+工业”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 (五)其他形式。“政府在线”收到25条公众留言,都进行了认真处理并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没有收取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共受理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零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等方面与市政府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2017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事项,加强信息的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工作总体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通过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加强政府信息相关查询功能和内容,降低公众查询成本,提高网上服务效率。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工作资料,完善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的项目和内容,完善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